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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战果显著收缴各类假发票39391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13     浏览次数:

为全面深化云南省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2007年6月30日,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决定于7月15-17日,集中三天时间,在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楚雄、大理6个重点州市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活动集中统一行动,代号“捕鼠”行动。旨在通过此次大规模的专项打击行动,捣毁一批制假窝点,抓捕一批贩假人员,处罚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打出声威,震慑犯罪,形成打击制售假发票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猖獗势头。

    在3天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六州市按照云南省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协调领导小组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此次集中统一行动,共抽调公安经侦、治安、派出所民警,税务机关管理、稽查人员922人,汽车260辆。对车站、集贸市场、建材商城、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了突击检查,取得了显著战绩。共抓捕犯罪嫌疑人11人,捣毁制假窝点2个,收缴各类假发票39391份。其中,收缴各类假发票涉及国税的有59本,1445份;收缴各类自制收据179本;缴获4份虚假海关完税凭证;发现非法代开建安发票1份、金额59万元,发现使用他人定额餐饮发票3600元。

    根据工作安排,省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12人,组成3个检查督导组,分别到6个重点州市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有力推进了“捕鼠”专项行动。“捕鼠”行动的大规模开展,在面上打出了打击制售假发票的声威,震慑了犯罪,为下一步查处大案要案奠定了坚实基础,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也为我省长期保持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高压态势,吹响了冲锋号角。

 
文章来源: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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