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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真假普通发票鉴定机关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1-30     浏览次数:

为更好的实施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48号)文件,对查获的假发票进行真伪鉴定的税务机关做出明确规定。

  文件规定,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受理税务机关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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