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省国税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全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长效进展,税收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截止6月底,全省国税系统共检查纳税人37144户,发现有问题17782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1件。 一是认真开展税收专项和分类稽查工作。将烟草行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作为指令性专项检查。将税收专项检查与分类稽查有机结合,开展指导性专项检查,对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加油站行业、饮料制造业、工程机械销售业、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电脑及配件销售等多个行业进行检查,整治行业税收秩序。 二是整规工作与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成立由公安和国、地税共同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指导、督导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在昆明等六个重点州市集中统一开展“捕鼠行动”,打出了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的声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舆论宣传效果。协同公安、地税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成功破获了“8.17”、“3.19”、峨山县套购发票案等一批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大案、要案。 三是确定西双版纳州橡胶行业普通发票为税收专项整治的重点。先由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再将企业自查结果分析后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目前已经完成了68户从事橡胶生产和经营的企业2007年度普通发票使用情况的自查,选取6户企业实施检查。 四是整规工作与本地税收征管工作实际情况相结合。各州市国税机关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管理基础薄弱、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和行业开展工作。 五是加大对大要案的查处力度。继续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黄龙”案件侦办工作,集中精力查办了“4.09”专案,在案件查处中做到稳、准、狠,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税务稽查威慑力。 六是加强举报案件管理,不断拓宽举报渠道,对举报的涉税问题做到查深、查细、查透,对每一个问题都有核实结果。 |
文章来源: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