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云南省政府正式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云南省财政每年将安排1亿元创业资金, 重点用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有创业能力的人员自主创业。
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介绍,云南省财政安排的1亿元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用于对创业者的创业培训补贴,补充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创业项目库建设及创业项目评估补贴等支出。享受云南省扶持政策的创业人员不受户籍、地域限制,鼓励应届及往届大学毕业生、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自主择业的复转军人、具有我国国籍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有创业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在云南省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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