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也需年终汇总申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3-18     浏览次数:

        问:请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的申报,是按月还是按季报?也是预申报到年底才进行汇算的吗?是否有相关的文件参考?
 
        答:在广西区内企业,所得税是按季度申报预缴,时限为每季度终了后15天内。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限为次年5个月内,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最后期限为2009年6月1日(遇周末)。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

上一篇: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出台
下一篇:财政部将压缩中央部门出国、购车、接待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