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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是否也需年终汇总申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3-18 浏览次数:
问:请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的申报,是按月还是按季报?也是预申报到年底才进行汇算的吗?是否有相关的文件参考?
答:在广西区内企业,所得税是按季度申报预缴,时限为每季度终了后15天内。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限为次年5个月内,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最后期限为2009年6月1日(遇周末)。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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