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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采取有效措施 积极支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7-04     浏览次数:


省财政厅采取有效措施 积极支持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
发布时间:2008-07-02 点击数:18
2007年,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有9户企业被列入全国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试点。为积极支持企业抓住机遇,充分享受政策优惠,加快债务处置力度,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坚持政策支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债务打包、协商定价、统一回购”的方式帮助企业处置债务,即在政策支持方面,通过“财政补一块、资产管理公司让一块、企业还一块”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6495万元用于这9家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的偿债回购,占债务总额的16.3%。同时,按照处置历史债务所需偿债资金40%的补助标准,我省共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98万元。目前,补助资金已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企业。通过“减债脱困工程”的实施,将有效解决我省国有流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不仅使企业卸掉了沉重的历史包袱,还盘活、释放了一批被抵押、查封的有效资产,使企业轻装前进,也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的作用,实现了“企业得发展、职工得实惠、行业创和谐、政府得民心”的政策目标。
信息来源 :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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