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及按每米印量付保修服务费合同如何计算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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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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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购置设备,签定了购销合同及每月按每米印量付保修服务费服务合同,请问印花税怎样计算?
答:印花税属于列举性质的凭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因此,每月按每米印量付保修服务费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列举出来的应征税的凭证,因此,对其不征税。
对购销合同应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由订立合同双方分别计算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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