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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国税局“四提醒”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8-25     浏览次数:

    一是对新开业纳税人提醒。税务管理员定期不定期对所管片区内纳税户进行巡查,及时通知新开业户按时办理税务登记证。
    二是对纳税申报提醒。在申报期内实施申报跟踪管理,对尚未申报的纳税户逐户电话或上门提醒,防止纳税人因疏忽大意等原因而漏申报或逾期申报。
    三是对缴纳税款提醒。密切关注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企业的申报缴纳税款情况,在税款限缴限期内及时通知纳税人解缴税款,并进行入库核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
    四是对最新税收政策提醒。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培训会、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及时告知纳税人新的税收政策,让纳税人全面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及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有力的支持了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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