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残联了解到,近年来,我国不断增加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力度,残疾人生活状况普遍得到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立法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已达50多部。同时,我国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各级法院把残疾人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减免贫困残疾人的诉讼费用。
——推进残疾人就业和用工制度的完善。各地政府正在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残疾人就业条例》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法规和文件,以进一步细化条例内容,切实贯彻落实。此外,中国残联正在协调有关政府部门,研究通过建设托养服务机构,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和就业训练,使这一部分最为困难的残疾人能够通过劳动得到康复,甚至回归社会实现就业。中国残联理事长汤小泉说:“现在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以上,国家安排了1800多万农村残疾人就业,安排了400多万城市残疾人就业。”
——各地普遍开展无障碍建设。2004年,中国残联和建设部等相关部委命名了12个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十一五”期间,我国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建成100个无障碍建设城市。与此同时,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例如推动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加配字幕,鼓励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在重点公共场所建立信息屏幕系统,为聋人提供手语翻译或者书面语文字交流援助,从而确保残疾人能够充分、有效地融入社会生活。
——不断探索残疾人康复工作模式。经过“八五”以来几个残疾人事业五年规划的实施和推动,我国已有1330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适应我国国情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模式初步形成,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服务网络、业务格局更加完善。例如,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等项目的实施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的纳入,使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与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爱耳日”“爱眼日”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康复知识普及率和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显著提高。
通过多年的努力,如今,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扶贫救助得到加强。仅“十五”期间,全国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1166万人,共使700万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594万残疾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另外,国家彩票公益金还帮助5万多户无房或极度危房户残疾人改善了居住条件。目前,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国共有700余万残疾人得到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障。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我国今后还将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