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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税局从税收角度大力支持职业教育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08     浏览次数:

全区各级地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采取多种措施,从税收角度大力支持职业教育。一是积极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据统计,2005年、2006年、2007年,我区教育费附加收入分别为:60365万元、75165万元、93218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14093万元、21697万元、34889万元。2008年1—7月我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60848万元、23802万元,大力支持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有力地支持职教攻坚工作。二是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些支持教育事业、鼓励职业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区各级地税部门用足用好职业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各种职业培训学校、职业培训中心等从事职业教育的单位和企业,给予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有力地支持了我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今年8月广西地税局发布的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报告表明,2007年度广西教育行业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率仅为1%,远远低于广西全区地税企业所得税平均实际负担率的13%,在所有行业中最低。三是加强对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四是积极做好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一方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认真执行税法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举办各种税收业务培训班,向企业财会人员详细讲解享受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减免税申报以及审批程序等,努力让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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