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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机关实施节油节电管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14     浏览次数:

公务车每周停开一天 三层以下办公用房禁用电梯

  中秋节和国庆节临近,为加强公务用车节油及办公用电节能管理,本周出台的《关于省级机关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中落实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作出规定。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12日介绍,《通知》要求省级各部门大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向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发放了4.2万册宣传手册。

  《通知》要求严格实行车辆编制管理。除特殊公务车外,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车辆每周停开1天。按车牌号数字尾数(新号牌为字母前1位数),周一至周五停开公务车分别是,星期一“1”、“6”,星期二“2”、“7”,星期三“3”、“8”,星期四“4”、“9”,星期五“5”、“0”。

  《通知》要求禁止公车私用。除公务活动外,8小时以外不得动用公务车辆;下班后,车辆只能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场库内,同时,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

  《通知》指出,住家与单位距离2公里以内的领导干部,上下班不用公务车辆接送;2公里以上的,提倡不使用公务车辆接送。在确定定点企业后,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加油、维修、保险只能到定点企业。

  《通知》要求省级机关三层以下办公用房禁止使用电梯,提倡高层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梯不开电梯。

  《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快更换低效照明设备,凡新建、改造、维修的省级机关办公房照明必须采用节能光源。各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照明开关,做到人走灯熄,坚决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过道、卫生间照明采用声控开关或分组开关灯,下班统一关电源。

  《通知》倡导每周停开1天空调,夏季室内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对停用1小时以上的办公设备应关闭设备电源,下班必须关闭办公设备总开关;电热水器要定时,下班时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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