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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国税大力宣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2-09     浏览次数:

    为便于纳税人全面了解在纳税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完成纳税事宜,增强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纳过程中的合作,永善国税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大力宣传《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公告》,得到社会好评。
    一是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国税部门到广场等人群较为聚集的场所设立宣传、咨询处,向广大群众发放《公告》的宣传资料,并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进行耐心解答,增强《公告》影响力。
    二是迅速召开会议,组织全县国税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告》具体内容,熟练掌握纳税嗽诎炖硭笆帐乱耸毕碛械娜ɡ陀〉囊逦瘢惺堤岣吣伤胺裰柿俊⒂行Ч娣端笆展芾泶蛳录崾祷 ?BR>    三是预约城区部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以座谈会的形式宣传《公告》详细内容,通过认真学习,有效增强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结合日常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采取税收管理员亲自送《公告》上门的形式,到企业、工厂、超市、集贸市场等,扩大《公告》宣传面,并认真接受纳税人现场咨询,营造和谐征纳关系。
    五是在管理分局、办税厅开辟宣传栏,把《公告》具体内容张贴于显眼位置,让前来税务机关办税的纳税人阅读并了解《公告》内容,促进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纳过程中的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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