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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税积极做好抗震防灾工作采取措施确保税收秩序稳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05     浏览次数:

受8月份盈江地震和攀枝花地震的影响,国税部门的办税服务厅也不同程度受损。目前正值9月征收期,为避免纳税人无法正常办理纳税事宜,减少纳税人损失,确保税款及时入库,云南各受灾地区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灾后税收征管工作,确保灾后税收秩序稳定。

    一是积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和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地震灾区补发税务登记证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地震灾害期间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宣传讲解税收相关优惠政策,尽最大努力为纳税人(企业)做好灾后税收申报工作,减少纳税人损失。

    二是清理、检查、保护好税收征管资料。做好发票和税收票证的清理,对发票和税收票证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储的电子介质信息资料进行数据备份和验证,加强做好税收资料的保护工作,维持正常的税收征纳秩序。

    三是开展灾后纳税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在办税厅设立临时紧急服务窗口。配置相关人员重点受理受灾纳税人前来办理停(歇)业、核定调整应纳税额等涉税事宜,实行灾后办税绿色通道,节省纳税人的时间。开展上门服务活动,派出灾后税收服务小组,深入灾情严重的地段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现场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

    四是加强灾后税源调查与管理。对重灾区税源情况进行调查,掌握企业受损情况,帮助受灾纳税人开展生产自救,实行人性化管理。

    五是加强值班,答复纳税人的咨询和来信来访,注意安全防范,成立人员疏散组、安全应急组,确保万无一失,确保系统内部税收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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