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6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本期国债期限7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83%。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83.1亿元。2010年5月2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31日发行结束,6月2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5月27日(节假日顺延),2017年5月2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公告指出,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含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