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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次延长"三西"农业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期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0-04     浏览次数:

新华社北京10月4日电 日前,国务院决定再次延长“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期限,即从2009年起延续至2015年,并将资金总量从目前的每年2亿元增加到3亿元。据悉,这是国务院第三次延长“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三西”地区是指甘肃河西、定西和宁夏西海固干旱地区,素以干旱、缺水、贫穷、落后、“苦瘠甲于天下”而著称。为了改变该地区的落后面貌,1983年中央设立了“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该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2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经过甘肃、宁夏两省(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三西”地区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主导产业初具规模,文化、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协调发展,贫困面貌明显改观。到2007年底,其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1982年的784万人下降到134.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62%下降到8.3%;甘肃、宁夏两省(区)“三西”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从1982年的96.3元和126.6元增加到2141元和2214元。“三西”地区扶贫开发所取得的成效,不仅极大地推动了甘肃、宁夏两省(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也开创了全国区域开发式扶贫的先河。

    由于受自然、历史等因素制约,目前该地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农业生产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改善,农民收入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仍然较大,从根本上改变该地区贫困面貌的任务仍然繁重。为了进一步巩固“三西”地区扶贫成果,全面推进“三西”地区小康社会建设,同时也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国务院决定再次延长“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期限并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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