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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救市不应以维持高房价为目的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0-19     浏览次数:

针对当前不少地方政府出手稳定楼市的举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政府救市不应以维持高房价为目的。

  朱中一是17日在杭州出席浙江省房地产高峰论坛时作如上表述的。最近一个阶段内,长沙、厦门、福州、西安、沈阳、南京、杭州、天津、重庆、上海等城市和安徽、河南、湖北等省份相继出台了一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措施。

  朱中一说,这些措施有的是放缓了土地的供应与开发机制,有的提高了普遍商品房的标准,降低了购房者交纳契税的比例,可谓各不相同。不过,其目的不是为了维持高房价,也不是为了解决地方的财政问题,主要是为了防止房价的大幅下跌。也不是为了救所有的企业,而是为了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平稳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

  朱中一表示,合理的房价才是政府调控的目标,房价有涨有跌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谁也不能保证房价永远涨。而且,企业的优胜劣汰是通过市场来调整的。他说:“我们现在的房地产企业,数量上不是少而是多。只有通过调整和转型,把我们的企业做强做大,才能使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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