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3日开始实施欧盟能源“新政”,其中最具杀伤力的一项举措就是要对能源巨头们进行拆分。这将引发欧盟能源行业重新洗牌,标志着欧盟单一能源市场建设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经过长达近两年的谈判,欧盟成员国2009年7月正式通过了一揽子能源市场改革法案,被称为欧盟历史上的第三份能源“新政”,其主要内容是对欧盟天然气和电力市场进行改革,打破国别障碍,促进市场竞争,推动欧盟单一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供应安全。
这份由多部立法构成的能源“新政”最引人注目、也最具争议的就是对能源巨头们进行拆分,实现厂网分离,避免大型能源生产企业同时控制输送网络,排挤竞争对手。
但在怎么拆的问题上,欧盟内部一度分歧严重。按照欧盟委员会一开始的建议,应采取最激进的所有权拆分,即要求能源巨头们出售输送网络,做到能源生产和输送业务彻底分离。
欧盟委员会的建议遭到了德国和法国等成员国的坚决反对,因为这些国家担心,所有权拆分会损害本国大型能源企业的利益。
作为妥协,欧盟成员国最终同意做到“有效拆分”,最后通过的立法为此提供了三种选择:一是所有权拆分;二是经营权拆分,即仍可保有输送网络的所有权,但需设立一个独立的公司全权负责输送网络的运营;三是管理权拆分,即仍可以拥有并经营输送网络,但管理权必须交给下属子公司。
相关立法已于2009年生效。根据其规定,欧盟成员国应于2011年3月3日前在国内法上予以实施,有关拆分天然气和电力巨头的规定最晚应于2012年3月3日开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