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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四季度将加强税收征管 重点堵漏、请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0-27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切实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做好第四季度组织收入工作。

  今年以来,国际经济环境不利因素增多,国内也遇到了特大自然灾害。面对诸多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及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反映到税收上,前3个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完成460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8904亿元,增长24%,总体情况良好。但是,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外贸出口增速回落、企业效益下滑、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低迷等问题以及税收政策调整给税收收入带来较大影响,今年8月、9月两个月仅增长5.6%和2.5%,为2003年以来月度最低增幅;一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增幅出现较大回落。

  为了确保全年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发展的关系。收入形势好、税源充足的地区,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的行为发生;税源不足、完成政府预算有困难的地区,要及时向政府汇报,坚持依法征税,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和转引税款。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做好税收预测工作。要强化经济形势分析,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总体态势,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对税收的影响。要加强对重点税源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经济税收分析,发现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要做好税收预测工作,掌握税源,科学判断税收增长趋势,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全面加强各税种征管,堵塞税收漏洞。要大力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认真落实好各税种征收管理的措施。要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管理,堵塞征管漏洞。要加强各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切实落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要按照《税收征管法》要求,认真落实欠税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计算征收欠税滞纳金。要充分利用税库银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欠税的及时、全面、自动监控。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清缴陈欠,最大限度地控制新欠发生。要严格缓税审批,坚决杜绝违规批准缓税;缓征到期的要及时征收入库。

  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做好免抵调库工作。要密切关注企业生产和出口形势,加强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情况和免、抵、退税的测算和分析,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加快免抵调库进度。免抵调库指标不足的地区,要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通知指出,做好今年第四季度组织收入工作,是当前各级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将有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保证全年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摘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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