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期间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标、原则和路径。其中,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有效约束信贷扩张冲动和短期行为;市场化建设的重点将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以及香港离岸中心建设;金融企业的改革将在大型机构综合经营试点和民间资本进入两方面深化;监管体制方面将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同时,考虑建立国有金融产权管理部门。另外,明确评级机构的监管体制和定位。
进行利率市场化试点
参与规划编制的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十二五”期间,金融业将加大改革步伐。值得关注的重点包括,在市场化建设方面,选择部分具有硬约束的金融机构进行利率市场化试点,将实现资本项目的基本可兑换,建设香港离岸中心和资产管理中心。
在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模式方面,新规划的方向是,成立国务院直属的新机构,将中投剥离汇金公司归属金融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