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景东县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采取有效措施,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一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支出通过一般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对部门全面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要求部门(单位)将其取得的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非税收入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类收入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工作经费、业务费等项目原则上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楼堂馆所的改造修缮项目;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缩差旅、会议、印刷、邮电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将财政性资金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要求,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努力提高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占实际采购的比重。
四是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依托,建立基础数据库,强化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完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和制度建设,将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出租出借收入、残值收入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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