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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四项措施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4-27     浏览次数:

  一是建全监管网络。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台账,重点监管工程类项目、跨区域项目以及上级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严格实行资金“收、拨、用”动态管理。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充分利用公示栏、财政信息网等渠道,将资金与政策信息同时下达,及时准确公开各项资金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资金拨付进程等,调动各方参与协助监管,提高乡镇财政资金透明度和知晓率。

  三是建立监管平台。加快构建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加强乡镇财政干部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多方位、多角度、宽领域规范资金流程,保证乡镇财政资金安全。

  四是抓实监督整改。坚持资金监管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完善“乡财县管”制度,常态化开展抽检督办,跟踪追查项目进度,实地查看款项拨付情况,开展使用情况问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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