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陇川县被列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后,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健全机构,摸清底数。及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实施计划,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如其顺利实施,对实施样样计划的学校和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确保不漏一人。
二是深入调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方案。根据地处山区、中小学校点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学校食堂集中供餐的方式,降低成本、规范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三是多措并举,确保计划顺利实施。陇川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改造11所学校食堂,添置相关设备。安排50万元用于食堂支出,加强人员培训,做到食堂人员和后勤人员持证上岗,确保食品安全,让学生按时吃到营养早餐。
四是建章立制,坚强监督管理。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建立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纪检、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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