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推行预算编制“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着力完善部门预算标准定额体系、项目支出预算编审体系、预算标准流程体系和部门预算监控体系“四位一体”的公共预算标准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预算编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二是加强国库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收付的约束力。健全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实行网上直接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减少资金流通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控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是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绩效监控管理,推进绩效评价管理,将民生项目和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重大项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点,逐步扩大对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试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实行绩效问责和评价结果公开。
四是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坚持内外并重的原则,着力转变监督方式,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稽查问效相结合,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新机制,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五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本着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