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报目前收到的全国读者对消费税草案的意见,以及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的测算,按照2005年的油价水平和两大石油企业的合理利润水平计算,现行油价有大幅下降空间,包含消费税后的油价应该在4.5元/升~5元/升之间。
本报记者联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负责人周大地获悉,国内油价下调的时间,在明年1月1日是比较合理的,根据新的定价机制来测算,油价应该继续下降。不过他再次强调,由于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国内油价今后的调整频度会更加频繁,而国家还是会保持对油价的调控权,不会任由市场调节。姚达明也认为,明年1月1日同步下调油价的可能性最大,也最合适。
按照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今后国内油价将不再参考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格,而改成直接参照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即布伦特、米纳斯与迪拜三地原油均价。油品专家表示,不再参照成品油价格,而是以原油市场价格为参照,相对更科学,因为成品油市场价格变动更加频繁,盯也盯不了。
至于有传闻称国内油价未来有可能十天调整一次,姚达明表示可能性很小。
算一算
油价有1.7元/升的下降空间
姚达明还为本报记者算了一笔细账:
全国在2005年3月27日进行了当年第一次油价调整,广东调价前93号汽油是3.75元/升,调价后是4.00元/升;而2005年3月24日纽约轻质原油期货收盘价是54.84美元/桶。
2008年12月5日,国际原油价格已经尝试40美元大关的支撑,截至目前最低是40.82美元/桶;而广东的93号汽油零售价是6.25/升,按不变汇率且不计算通胀等因素,与2005年调价前的差价为2.5元,刨除消费税0.8元后是1.7元。据此,汽柴油价格有1.7元/升的下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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