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个体工商户共有37.1万户,其中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近33万户。截止12月5日,已完成了44724户开业状态个体户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并全部录入征管信息系统,通过新的定额核定公式测算生成定额。从目前监测情况看,系统运行平稳,岗位设置合理,文书流转正常,数据生成准确。
一是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为全面推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2007年11月21日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推行“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严格按照 “统一规划、试点先行、分区测定、一次采集、统一上线”的工作原则,经过学习和考察、制定试点方案等精心准备,2008年4月1日成功在普洱市和昆明进行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推行定额核定系统奠定基础。为确保定额核定系统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于智广副局长为组长,征管处、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定额核定系统推行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省推行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地在省局成立组织架构的基础上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推行工作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做到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积极探索、稳步推行,实现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
三是以“三个满意”为目标,确保推行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国税机关严格按照“管好大户、稳定中户、兼顾小户、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推行应用定额核定系统为契机,充分利用定额核定系统管理的科学性,实现我省定额核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认真把握 “纳税人满意、政府满意、税务干部满意”的原则,确保全省推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为推行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云南日报》、省局外网同时刊登和发布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推行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公告》,各级国税机关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各大商业区,办税大厅,主要交通要道等醒目地点粘贴了近20000余份公告和宣传资料,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推行工作的内容和重要意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举报,确保定额核定结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得到广大纳税人的支持和理解;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汇报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推行环境。
五是合理拟定定额指标体系,为系统上线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由于我省各地的经济现状和结构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性,各地在省局统一的参数设置、基础数据维护、岗责体系的框架下,以州、市或县(市、区)局为单位统一本地化的使用标准,确定本地化的定额指标体系。为减轻基层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数据准确性,昆明、普洱、玉溪、曲靖、昭通、楚雄等州市组织业务、技术较强的人员认真分析定额核定系统的原理,开发制作出一套科学、完整、简便的定额生成测算表和相关数据采集工具,做到了测试出的数据与定额核定系统生成的数据几乎完全一致。
六是圆满完成基础数据采集,为系统上线做好数据准备。为了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负担,省局明确提出对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的采集,应一次采集、多环节使用。各地在省局统一的采集项目框架下设置本地化采集项目。截止12月5日,全省已完成48608户纳税户的基础数据采集,顺利通过州(市),县(市、区)局两级审核,并录入到系统中,确保了数据采集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规范,为系统上线运行提供了数据保障。
七是圆满完成系统初始化工作。省局对试点单位拟定的行业分类、定额项目、定额要素、定额调整系数进行梳理整合、调整归并,确定了全省相对统一规范的行业分类、定额项目、定额要素体系。确定了8个系统参数设置、729个定额项目、38个定额要素、1047个定额项目行业明细对照关系、157个调整系数属性、5个调整原因维护,形成了全省相对规范的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指标体系,为全省的推行工作打了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省局又根据各州、市局整理上报的各类定额指标体系进行了梳理整合,并维护到系统中供各地选用或复用。其中:对3个系统参数设置进行了维护;增设定额项目中类1个、细类27个,全省定额项目达到757个;定额要素维护增加1个,全省共计39个;增设定额项目行业明细对照关系544个,全省共计1591个;调整系数属性维护增设34个级差,全省共计191个;调整原因维护1个;全省拟定定额依据23744个。10月23日至28日省局正式开放系统供各地进行本地化的初始化设置,通过各地加班加点的努力工作,全省初始化数据录入、审核于10月29日圆满结束。
八是充分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系统上线万无一失。为保证系统的顺利上线运行,各级国税机关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通过举一反三的反复验证,始终坚信方法总比问题多,为系统上线做好充分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