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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部促进开放的地方法规在重庆出台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25     浏览次数:

记者今日在重庆市人大获悉,《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简称“条例”)已于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将于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部针对促进开放的地方性法规。
   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罗先成称,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提出的及时开展促进开放的地方立法的要求,三月,重庆成立开放地方立法调研起草组,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该条例草案。该条例分别于九月和十一月的重庆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交审议,最终获得通过。

条例共分总则、开放职责、开放措施、开放环境、开放保障和附则六章四十九条,主要针对在开放过程中,政府部门职责、改善政务环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放工作创新的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细致规定。

按照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收费等多项工作中,均须严格按照条例执行,违反者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艾扬称,条例的实施不仅能改善企业投资环境,将“重庆的开放之门”打得更开,还可更好吸引外来投资,应对全球金融危机。重庆市政府将在近期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督促条例落到实处。

据悉,目前已有九十七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在渝投资或申办企业。重庆二00八年截至目前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已达二十六亿美元,而去年为十亿八千九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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