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落实出口退税政策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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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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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陆续提高了部分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率。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把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落到实处,通过各种渠道向出口企业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增强出口企业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帮助出口企业渡过难关。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尤其是外贸出口的影响,去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为保持我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受理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按照现行出口退税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办理出口退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不得以计划不足等原因拖延办理出口退税。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增强纳税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提高出口退税效率的措施。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防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发生。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去年,我国一年内4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先后提高了纺织服装、钢材、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总计超过6500种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的提高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振奋了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信心。专家评论认为,税务机关优化出口退税管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能够最大限度地补偿企业的现金流量,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尤其是通知要求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的设想一旦付诸实施,将会对企业外贸发展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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