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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国税局加强煤炭税收管理 首月实现煤炭税收1.5亿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2-12     浏览次数:

在世界金融风暴的冲击下,从2008年9月开始,富源县的煤炭生产、销售出现了严重低迷状态,税收收入受到了较大影响。针对这一情况,富源县国税局探索并建立了煤炭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县煤炭企业薄弱环节的税收管理,2009年实现了煤炭税收的开门红,1月份,国税部门共组织煤炭行业税收入库1.5亿元,与上年同期的实际入库数相比,增收了1亿元,增长了208.89%。主要做法有三点:
   一是切实明确煤炭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重点调查,掌握煤炭市场经营的购入、外销的途经和市场经营规律,变定点监控为适时监控,从煤炭企业的产、供、销三个方面与上年同期进行分析对比,随时掌握各煤炭企业的产品储量、开采量、销售量、工人的工资发放四者之间的关系是否符合实际。
    二是煤炭税收管理员与煤炭企业实行贴近式纳税服务,定期至煤炭企业调查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开展约谈、纳税评估,公开税负;对各煤炭企业以工人计件工资的发放量进行倒推的形式,测算出各煤炭企业的生产产量、再结合库存以及产品销售量进行对比,查找出是否有煤炭企业利用金融风暴影响,进行偷税漏税的情况出现。
    三是建立发票控管机制,严把“三关”。第一、严把发票的资格认定关。税收管理员按月对辖区内的煤炭企业进行细致调查、核实,对不具备使用发票资格的煤炭企业予以否决;第二、严把发票填开关。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的煤炭企业的开采规模、生产进度做到心中有数,为核实发票所具有的真实性提供参考,以控制发票的虚开行为发生;第三、严把处罚关。对虚开发票偷骗国家税款的企业进行重处重罚,让偷税、骗税的煤炭企业得不到偿失,强化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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