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西地税部门代征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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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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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西各级地税部门在抓紧抓好组织地方税收收入的同时,积极充分利用地税部门掌握的纳税人征管信息资源、人力资源和征管网络优势,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完善收费的程序,优化收费的服务,加强各项费用的代征工作,坚持税费同征同查同管一体化管理,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促进了代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区的工会工作、文化事业、教育事业、残疾人就业和防洪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
据统计,2008年全区地税系统共代征各项收入12.25亿元,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3.1%,增收2.3亿元。其中代征工会经费3.64亿元,增收0.77亿元,同比增长27%;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8亿元,增收0.45亿元,同比增长62.3%;代征地方教育附加4.06亿元,增收0.58亿元,同比增长16.7%;代征文化事业建设费0.72亿元,增收0.07亿元,同比增长11%;代征防洪保安费2.65亿元,增收0.42亿元,同比增长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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