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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地方债可能3月中旬发行 信用等级同国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2-25     浏览次数:

        中部省份一位财政部门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除了审核项目和汇总额度以外,地方财政部门还要划分好省本级和各级政府的还贷责任。新疆财政厅的官员也对本报记者表示,55亿元的地方债已经划分好了各级政府的还贷责任。

  “之所以要划分还贷责任,主要的原因是此次地方债各地申报的额度涵盖了省以下市县的资金需求。”财政部预算司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

  上述中部省份的财政官员告诉记者,这次还贷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还贷的原则划分。在此前财政部下发的调查各地政府性债务情况通知中,就有要求上报2009年债务偿还计划及资金来源的内容。

  至于地方债的利率,刘尚希认为,此次地方债由中央代发,信用等级将等同于国债。据本报记者了解,此次地方债将统一命名为“地方政府债”,暂时不会涉及不同地方政府偿还能力不同的问题。

  此外,地方债的利率还受到另外一个因素的影响:地方债收益是否将和国债收益一样免税,如果比照国债实施免税,那么利率可能和国债利率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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