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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国税采取四项措施推行税控开票系统成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1-08     浏览次数:

根据总局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必须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关系到机动车增值税抵扣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县局领导十分重视此项推行工作,对推选行工作作了统一布置,由税政股牵头组织、信息中心、服务单位密切配合,从四个方面积极入手,解决推行中的实际问题,在管辖范围内全面成功推行了机转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机转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认真做好推行培训宣传工作。首先对纳税人进行开票系统培训,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所有从事机动车辆零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让纳税人理解和接受,并购置税控盘或传输盘。
    二、做好税务端数据处理。首先对企业所购置的税控盘进行注册,依次写入税务登记信息、发票核准信息、监控数据信息、税种税目信息及税控盘基本信息;二是将企业从CTAIS系统中所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代码、号码、数量通过税务端写入到税控盘。
    三、对内做好人员岗位和职责的设置,并对相关业务操作进行演练,确保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认证、纳税申报管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抄报税、发票认证、申报等操作规程进行管理。
    四、对使用《税控发票开票系统》软件的企业进行实地开票辅导。由于大部分企业人员对计算机知识了解不多,对系统操作还存在很大困难,税务人员深入到每一户企业,一是帮助企业将操作系统升级到MS Windows 2000/XP,确保达到运行环境要求;二是帮助企业税控发票开票系统增设开票员;三是对打印设置进行调整,不能让所打印机动车发票的密文不能超出范围,确保认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各部门不懈努力,于2009年1月7日威信县国家税局在各县、区局首家成功开具2份带增值税抵扣功能通机动车销售发票,发票金额:56923.00税额:9676.62元,2份发票开具标志着威信国家税务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推行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同时威信国税局严谨、高效、认具、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纳税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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