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部门减5增5
据介绍,调整的情况是政府组成部门减5增5。原组成部门减少5个:省经委、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交通厅。同时新增5个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调整前后,办公厅和政府组成部门个数均为25个。
直属机构减4增4
此外,政府直属机构减4增4。原直属机构减少4个:省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防科工办、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同时新加4个:省粮食局、法制办、扶贫办、研究室。调整前后直属机构个数均为16个。
部门管理机构减3增5
部门管理机构减3增5。原部门管理机构4个,减少3个:省政府法制办、信息产业办、粮食局。仅保留1个:省监狱管理局;同时新增5个:省能源局、物价局、国防科工局、公务员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管理机构个数调整为6个。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改革后,省政府仍然设置工作部门42个,机构规模与现有设置情况相当。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政府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省国资委,保留不变。直属机构16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同时,人防办继续单独设置。
机构编制方面,省政府各部门现有行政编制总规模不变。坚持职能调整人随事走,严禁混用编制、超编进人。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