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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炼受股权结构油源等因素困扰整合难度大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3-19     浏览次数:

  强强联合,一直是国内地方炼厂的一大夙愿,但愿望与现实还有很长的距离。

  整合山东省内多家地方炼油企业、组建一家大型石油公司一事近日引人注目。“今天就有人去济南开会,就该事磋商和讨论,并提出各自意见。”山东海科化工集团的一位高层昨天在电话中对说道。

  尽管该会议尚未开完,但行业内对这一大整合并不看好,地炼联手建成一个大型集团,将面对股权结构如何安排、向哪级政府缴纳税收、油源是否可以确定等疑问。

  股权安排和税收难题

  按照已公开的信息,一份《山东省炼化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近日公布。该意见稿提出,将山东省的13家地方炼厂有效地整合进一个名为“山东省石油化工集团”的公司之中,以此争取获得国家给予的1000万吨原油配额,并理顺成品油销售体系等。

  “这个想法是很好,但实现难度非常大。”易贸资讯的一位研究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很多地方炼厂的股权结构都是私人的。合并之后,他们的股权怎么安排是一个很大的问号;各地方炼厂代表的利益也不同,如何协调政府之间的关系?”

  如果把各地炼厂合在一起,向哪级地方政府缴税就会有问题。在山东全省,21家炼化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的有6家,利华益集团就是其中之一。记者了解到,仅以利华益集团为例,其所在的山东东营利津县就不会轻易放弃这个纳税大户。利津县国税局一位官员告诉本报,利华益集团近年的纳税约在1亿元~2亿元,而整个利津县的总税额每年不超过5亿元。

  而且,目前地炼企业中有的单体设施资产规模已高达数十亿,自身的管理、运营都较为完善。一旦整合,仅管理一个方面就显得比较困难。

  按照意见稿,成立大型石油公司之后,当地将积极争取国家给予该省1000万吨/年原油非国有贸易进口资质。目前地方炼厂多是将进口燃料油作为原料生产加工成品油。燃料油的价格约是3300元~3400元/吨,相比原油成本偏高。

  “就拿燃油税来说。税改之后,给地炼的影响着实不小。在每吨增收的812元的消费税中,除了抵消掉销项消费税外,现在还有100元~300元的消费税是不能抵扣的。与1700元~1800元/吨原油成本相比,燃料油每加工一吨可能就亏损300~400元。”东方油气网的一位人士分析道。

  销售体系如何理顺

  原油配额获得的难度众人皆知。“几年前,我们山东也成立过一家公司,就是为了拿到油源,但并没有如愿。”利华益集团的一位销售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说道。

  目前地方炼厂一年的原油配额为179.3万吨,就算向国家申请1000万吨的原油油源,与4500万吨的加工总量也难以匹配。

  另外,现阶段石油的需求不高,如能获得低成本的原油,一些公司业绩确实可能转好,因此他们对整合有所期待;但一旦国际油价上升、炼厂经营业绩转好,“捆绑为一体”的方式也将缺乏吸引力。

  组建大型油企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理顺销售体系。意见稿中指出,在大公司的基础上,建立成品油销售网络,把地炼企业的成品油直接供应民营加油站,并进行相应调控。

  不过,虽然山东当地民营加油站的总量较高,但由于成品油定价机制已运转,各家公司的报价都差不多。因而,地炼再建设一个统一销售渠道并期望抢到更多的市场,效果未必明显。

  “现在,我们的柴油批发价在4100元~4200元/吨,中石化的批发价就是4300元左右;我们的汽油在每吨5050元~5100元,中石化则是5300元,差距都很小。”海科石化的销售经理说,“买方市场的状况仍在持续,企业竞争还是很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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