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民指出,2009年1-2月份上海银行业运行特征可概括为三个“明显增加”:一是新增贷款明显增加;二是银行支持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贷款明显增加;三是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贷款明显增加。
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五家大型银行在沪分行贷款金额1亿元以上大客户签约合同金额共计2049.73亿元,已提款1629.14亿元,提款率为79.48%。其中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贷款签约合同金额共计652.42亿元,已提款481.63亿元,提款率为73.82%。
为进一步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政策目标,上海银监局要求在沪中资银行认真做好“四项推进、三项加强”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对上海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各行要重点满足世博项目、虹桥机场扩建、虹桥综合交通枢纽、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
二是进一步推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行积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的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严格执行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政策。
三是进一步推进银团贷款业务。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合理分散信贷风险,为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有效信贷支持。原则上10亿元以上的项目贷款必须以银团贷款方式发放。
上海银监局将进一步加大银团贷款的监管指导,推动完善银团贷款信息平台建设,探索银团贷款二级市场转让流程机制,拓宽银团贷款合作参与面;建立银团贷款定期统计报送制度,定期监测各行银团贷款开展和制度执行情况,推动上海市银团贷款再上新台阶。
四是进一步推进拓宽项目贷款业务开展的力度和范围。各行应对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列入国家发改委规划的项目,在满足有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发放搭桥贷款。
对中央投资计划内已经启动、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保证必要的信贷配套资金及时安排和足额拨付;对符合中央新增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密切沟通协商,高效率、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但各行在项目贷款信贷评审过程中,必须逐个评估项目风险,逐个考核成本与贷款质量,不得进行打包处理,不得发放打捆贷款。
五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贷款资金的监控使用。各行应加快信贷投放,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同时,继续加强贷款“三查”工作,既要做好贷款风险评估和授信管理,又要完善贷后管理机制和手段,加强资金使用监控,防止贷款被挪用。
六是进一步加强大额集团客户风险监控工作。当前,本市大额贷款客户数量和贷款总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大额贷款的占比持续上升。各行要密切关注大额贷款风险,特别是要关注大额集团关联企业客户风险,加强对大额集团关联企业的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化解能力,防范大额客户资金链断裂风险。
七是进一步加强区县融资企业授信规模管理。各行应在对区县融资企业授信同时,合理制定对此类贷款的授信标准和评价指标,充分结合不同区县财政具体偿债能力以及对融资窗口企业的指导和管理等实际情况,提高信息透明度,促进区县融资有序发展和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