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31日至8月1日,瑞安市招投标中心对瑞安市飞云新区云江标准厂房工程的机械A区的四个标段的工程项目在互联网上向社会颁布招标公告。为了串通投标,承揽该工程项目,在开标前,瑞安当地的8家建筑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瑞安某茶室两次秘密聚会。
几经“协商”,他们一致同意对该工程进行串通投标,并私下议定该工程的四个标段由4家公司中标,四家预定中标单位各拿出80万元用于串通投标的好处费,本地另外4家预定陪串标单位各得50万元好处费,其他的钱用于瑞安以外的建筑企业参与该工程投标的串标费用,并委托张某去操作所有外地建筑企业参与该工程投标的串标事宜以及分发串标好处费。 张某接受委托后,便着手搜集外地建筑企业参与该工程投标报名的信息。经分析,张某认为外地8家建筑企业有可能会参与该工程招投标的竞标。张某在该工程开标前一两天,分别通过阮某和周某以及自己亲自出马,送给7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和挂靠人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张某自己作为其中一家公司的挂靠人,留下了30万元作为串标好处费。
2007年8月22日至24日,瑞安市招投标中心对该工程的四个标段进行了开标,开标结果正如张某等人所谋划的那样,4家瑞安本地建筑企业中标。
据这4家建筑企业负责人透露,如果没有参与串通投标,他们将按预算参考造价下降约16.556%来确定该工程的最后报价。如此一来,张某等人的串标行为给国家造成了681万余元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