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发展进程,我局结合鲁甸国税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税收收入任务形势,始终坚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杜绝违法减税、免税、缓税的原则,积极采取4条措施加强酿酒行业消费税管理,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一是及时成立由分管征管的局领导任组长,征管股、税政股、分局、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酿酒行业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酿酒行业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和实施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
二是组织税收管理员认真学习消费税管理若干政策规定,熟练掌握消费税管理知识,准确把握酿酒行业消费税计算方法,为提高消费税管理工作质量奠定坚实理论基础。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由征管股牵头,按照城区和乡镇两个片区对清理任务进行分解,分成2个小组,明确清理时限,组织组织人员进行清理,要求对新开业户及时纳入管理,对原已纳入管理的酿酒户,规模明显扩大的,及时进行纳税调整。
四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对长期以来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未进行纳税申报的酿酒业户,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达到以查促管,以管促收的目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酿酒业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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