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自上而下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确保此项工作统筹兼顾、步调一致,将工作责任层层细化、落实到位,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加强税法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抓好发票的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取得、使用、保管、缴销发票意识和消费者索取发票意识。避免纳税人因不了解政策而发生发票上的违法行为,提高其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同时,加大发票违法犯罪曝光力度,通过省局外网“曝光台”专栏不定期公告涉税违法案件,以案说法,通过多渠道宣传和教育,正面打击,反面警省,创造一个良好的发票使用、管理环境。
三是健全发票违法信息举报奖励机制,逐步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环境。严格举报发票违法案件涉税保密措施,从案件的受理、查处到奖励兑现全程保密,确保举报人权益。拓展举报渠道,在省局外网公布涉税违法举报电话。对举报发票违法案件的涉税问题查深、查细、查透,对每一个问题都有核实结果,确保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交流合作,完善内、外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税务机关内部沟通,理顺征管查之间的关系,建立更加实用、严密的良性管理机制,消除各环节之间存在的缝隙,实现无缝隙管理。同时,强调外部协作,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等系统的交流合作,打造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有效共享,从而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社会化发票管理网络,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五是紧密结合涉税案件查处,着力打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采用逆向比对、查验的方法,严惩非法取得虚假发票的单位,并在此基础上顺藤摸瓜,查找案源,强化延伸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对批发业、零售业等对虚、假发票有强烈需求的重点行业,开展发票受票情况重点检查,严把发票入账关,加大发票入账合法性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堵截假发票列支的后路,提高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成效。
六是采取多元化信息手段,提高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效能。充分利用云南省国税数据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预警功能、普通发票监管信息系统和综合征管软件发票流向查询功能,有计划地进行发票数据分析应用,追根溯源,挖出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源头,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提高此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