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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税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细化责任促落实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5-25     浏览次数:

   为全面打造阳光税务,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进各项国税工作的落实,省国税局在制定贯彻意见和国税系统具体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任务分解落实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各项制度的责任和要求,确保各项制度得以全面落实。

    一是明确了各项制度的牵头推进部门、组织实施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细化了工作职责;

    二是将每项制度中的具体内容细化到具体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明确规定了具体落实要求;

    三是根据国税工作实际提出了实施各项制度的内部协调协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把四项制度的实施与责任追究紧密结合,明确各部门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同时,各部门都确定了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

    四是明确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反馈机制,规定了具体的反馈渠道和方法、要求,专题编发了《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简报》,交流各地实施经验,反映工作进展,推进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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