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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国税部门“牢、细、优、严”规范普通发票管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6-25     浏览次数:

         一是落实制度,明确责任,在安全上把握一个“牢”字。牢固树立防范意识,落实各项制度,明确安全责任是确保“无发票责任事故”的前提。加大发票安全管理力度,将各项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征收大厅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将各自的票证清点好统一放到发票库房存放,上班时到库房领取。每月对发票发售人员的缴款书、完税证及资料清理好并装订成册。利用窗口与纳税人面对面接触的优势,通过窗口工作人员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滚动显示屏等渠道向广大纳税人宣传发票安全知识,强化纳税人发票安全意识。
         二是完善措施,严格程序,在管理上突出一个“细”字。认真落实发票领用、发票信息录入、审核开票、票款结算以及票证的存放、调拨、库房设施保管等日常管理措施;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适应税务管理精细化的要求;杜绝发票管理差错,推动发票管理的健康发展,使票证管理工作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是利用窗口,抓好宣传,在服务上倡导一个“优”字。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纳税人办实事,做到上班准时服务、售票限时服务、下班延时服务、特殊情况随时服务。充分利用征收大厅窗口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税收法规咨询及票证业务管理服务。
         四是以票控税,规范管理,在查处中突出一个“严”字。严格控制企业的发票领用量,尽可能地避免欠税的发生,对欠税的企业在领购发票时必须先清理欠税,或者做出合理的清缴计划,提供相应的保证,确保“以票控税”工作的落实。对个体发票用户,运用紫光灯辅助验旧技术,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发票验旧,同时与公安、地税部门联合行动,不定期开展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和贩卖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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