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国税新定控管办法强化“四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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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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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盐津县国税局新制定严格的《“四费”支出控管办法》,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会议及培训、公务接待、水电及办公用品等四项费用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在车辆管理方面,该办法作了驾驶员必须加强车辆日常保养、坚持凭《派车单》派车及审批制度、三人以下出远差原则上不派车、工作车原则上实行凭《加油单》加油和定点加油制度等规定;在公务接待及工作误餐管理方面,控管办法作了接待用餐和住宿的地点及标准、接待用酒标准、工作误餐标准及报批程序等规定;在会议及培训费管理方面,控管办法作了简并会议、控制规模、原则上不印发材料、不发放笔记本和笔、不安排会议伙食(外单位人员也在职工食堂就餐)等规定;在水电及办公用品管理方面,控管办法作了严防自来水流失、不得用水泵抽的水冲洗办公楼院坝、文件双面打印和复印、办公用品限量发放、空调和热水器等电器使用等具体规定。
新制定的《盐津县国家税务局“四费”支出控管办法》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由县局督查组严格督查,对违反规定者严格按县局内务管理办法处理。该办法的执行,对于进一步强化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理念和厉行节约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各级节能减排要求,确保四项费用“零增长”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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