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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中7项第一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7-09     浏览次数:

    跨境贸易实现人民币结算,是我国金融业服务于进出口企业的一个重大创新。在这项业务试点中,交通银行取得了7项“第一”。

  第1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理论研究的商业银行。2005年4月,交通银行总行就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开始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理论研究,并向中央上报了试点建议。2006年交通银行已基本完成相关系统和制度准备。

  第1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交行上海市分行在7月6日上午8:00收到了交行香港分行汇入的人民币汇入汇款,收款人为交行客户上海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立即向人民银行的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了信息。该笔业务是全球第1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报送的业务信息也是人民银行信息管理系统收到的第1笔报送信息。

  第1家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进口结算服务的银行。交行上海市分行根据其客户上海环宇进出口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了中国第1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进口汇出款业务,交通银行成为第1家提供进口结算服务的银行。

  第1家提供代理清算服务的境内代理银行。汇丰香港通过其在交行上海市分行开立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收到了我国首笔进口汇出款,从而使交通银行成为第1家向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代理清算服务的境内代理银行。

  第1家收到境外银行开立的跟单信用证的商业银行。7月3日,东盟地区的一家商业银行即向交通银行开立了1笔跟单信用证,并由上海市分行在7月6日通知给了其客户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第1家提供全面结算服务的商业银行。7月6日上午,交行上海市分行已完成汇出汇款、汇入汇款、进口开证、出口信用证通知等业务,成为了第1家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提供全面结算服务的商业银行。

  第1家在所有试点地区提供服务的商业银行。继交行上海市分行后,交行深圳分行在7月6日,交行广东省分行、珠海分行在7月7日已为客户提供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东莞分行也将根据客户申请在7月8日上午叙做1笔汇出汇款业务。交通银行已成为第1家能够在所有试点地区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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