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有些人喝不起水,就不提高水价。”16日上午,在一场“解读水价问题”的小型论坛上,有专家语出惊人。
到场的专家和官员包括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世界银行高级环境与市政工程师樊明远、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
金永祥称:“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随着老百姓兜里的钱越来越多,对生活的追求是必然的。供水企业必须去满足这一部分需求,这是一个发展方向。”
他说,对“弱势群体”,对“真正喝不起水的人怎么办?并不难解决,现在城市里有低保户,对于这部分人只要政府想一点办法就解决了,但是不能因为这部分人喝不起水,就让所有的人都享受不到好的供水服务,这实际上不符合历史的潮流。”
樊明远接过话茬,“其实低水价是资助了高收入者,而不是资助了低收入者。”他解释说,因为高收入者通常用水量大,水价偏低,高收入者可以每天用自来水给游泳池换一遍水,但是低收入者还是用不起。“提高水价,同时出台对贫困人口的配套政策,这其实是一个很公正的促进资源节约、合理消费的政策。”
樊明远坚信,“中国的水价还有很大的上涨空间”。樊明远认为,跟发达国家来比,中国的水价处在中下水平。全国平均供水价格只有1.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只有0.4~0.5元/立方米,省会级的城市平均供水也只有2.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只有0.6元/立方米。国家有关部门曾要求污水处理费提高到0.8元/立方米,但目前很多省会级城市都没有达到这个水平。
据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中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服务设施建设在过去十年中持续增长。到2008年末,全国城市供水普及率超过95%,较2000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全国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8000万立方米/日,较2000年增长了28.4%。供水价格以年均5%~6%的速度增长。而CPI自去年下半年起明显回落,为公用事业服务价格留下上涨空间,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正面临新一轮涨价。
而事实上,目前各地水价已经“涨”声四起。4月1日,南京上调自来水价后,无锡、扬州、常州等水价上调方案也排上日程;4月27日,上海市发改委举行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听证会;5月10日,北京市水务局也透露,将采取调整综合水价、出台节水奖励办法等措施缓解用水危机。与此同时,一些中西部城市也开始酝酿提高水价,6月30日,银川召开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7月11日,洛阳也公告将于31日召开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
据傅涛介绍,根据最新统计,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3.77元(含污水处理费),比上年同期提高4.7%。但他认为,“长期以来水价构成不合理和水价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相当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
傅涛认为,随着《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实施(水质标准从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水处理的成本也将提高,更高的水质标准有利于居民的生活健康。而提高水价,适度增加处理费是保障优质优价的前提。
那么,水价还要涨到多少才合理呢?“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费支出,占家庭平均收入的2%~3%是比较适宜的。”徐宗威说。
但面对一波高过一波的涨价声浪,徐宗威认为,总的原则是要搞清楚供水企业亏损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经营不善造成的,要改善经营,或者换一家公司经营;如果是政策性亏损,就要研究应该由谁来支付,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我倒觉得,在当前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大背景下,尽管水价有不合理的地方,需要调整,但不是当务之急。”徐宗威说,当务之急还是要确保城市供水稳定,不断提高城市供水的水质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