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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大姚县国税局五项措施实现税收执法考核零过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7-27     浏览次数:

   在今年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中,大姚县国税局认真执行州局下发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操作提示,结合综合征管软件的规范操作程序,按照日常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税收执法全过程进行监控,1至6月,共办理16322笔税收执法业务,准确率达百分之百,在全州11个考核单位中,实现了税收执法考核零过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管理措施,确保正常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以来,大姚县国税局高度重视,按照州局下发的操作规程、考核办法和申辩调整规程等管理措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预警监控查询,做好申辩调整工作,及时补正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确保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有条不紊地平稳运行。    
    二是强化考核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做好事前预防。认真分析和研究执法过错所反映出的税收执法问题,建立人机结合、全面、客观公正的税收执法考核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事前防范,认真分析执法过错存在的原因,及时纠错,避免屡纠屡错现象的发生。同时,开展税收执法业务培训,强化工作责任心,避免系统升级后因业务不熟悉而带来的操作过错,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操作软件失误而导致执法过错的情况。
    三是强化税收执法考核,处理好特殊时点的业务,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为把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对各个科室的考核情况、申辩调整情况、申辩调整复查情况、考核过错指标进行详细的分析,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增强各科室之间的责任意识,提高税收执法质量。特别是对节假日、月末岁首等特殊时点的税收执法业务进行严密的监控,对出现的税收执法过错难点,进行集体攻关,从时点上控制了执法过错的产生。对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过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是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实行经济惩戒,提高执法责任心。明确责任划分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过错行为,按过错追究形式落实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对执法过错坚持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系统自动考核运行结果,进行责任追究。
   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实行三级查询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加强日常监控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行三级查询监控制度:由具体进行业务操作处理的执法人员为一级查询监控,各部门指定的查询监控人为二级查询监控,征管科专门负责查询监控人为三级查询监控。同时,监控岗位利用综合征管软件查询功能对综合征管软件操作情况进行查询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解决,加强横向配合与纵向沟通协调,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避免了税收执法考核过错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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