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国税局“四个强化”扎实推进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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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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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为确保推行工作扎实有效,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细化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把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当前的税收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推进国税工作、提高社会满意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动力。三是强化创新实践,形成特色亮点。在推行过程中,做到既保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又能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更便于公众参与重大决策听证、了解重大事项公示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查询政务信息的有效渠道,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富有税务部门特色。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管理考核。制定具体的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办法,健全考核机制,全面落实监督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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