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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国税局纳税评估暨税收征管质量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8-0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了解掌握基层国税机关执行税收政策法规以及税收征管工作的落实情况。8月5日,普洱市国税局全市纳税评估暨税收征管质量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此次评估检查工作由19人组成四个工作组进行,涉及全市五个县区局,计划重点评估13户企业,并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增加评估对象。检查工作结合全市实际,突出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流转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主要包括增值税转型、农产品、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2009年起实行简易办法征税等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现状检查等工作。二是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是全面了解县区局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的具体情况,工作组将实地深入到10户以上的企业对减免税审批、备案,各项扣除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三是税收征管质量检查。主要包括户籍管理、综合征管软件数据质量监控管理、发票使用管理、领导干部管户责任制执行、税收管理员巡查巡管、零申报负申报、纳税服务等情况的检查。

    市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此次检查工作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做到以“实”字开头,以“好”字收尾,充分运用科学发展观来破解现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通过重点税源重点管理,重点企业重点评估,一般税源企业税收管理的互动评估,发现问题、正视问题、根治问题,真正实现促进规范管理的目标。检查工作要坚持做到七个结合,即:与锻炼队伍,以点带面,机关示范相结合;与现行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相结合,重点关注热点、难点和新问题;与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相结合,突出户籍管理,零负申报、抵扣凭证审核等问题;与维护和巩固数据质量相结合,尤其是系统内垃圾数据的问题和长期未得到有效根治的问题;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生产工艺、生产的产品等情况相结合;与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要求相结合,尤其是涉税事项的处置核算情况;与纳税服务工作相结合,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本应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的工作而交由纳税人处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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