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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释疑工资增长数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8-07     浏览次数:

       国家统计局周四召开新闻通气会,释疑网友们提出的平均工资“被增长”。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指出,虽然工资同比有所增长,但增幅大幅回落;另外工资发放的滞后性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增幅快于企业也使得工资同比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38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9%。许多网友对此表示了质疑,认为自己的收入并未增长,而是在统计数据中“被增长”了。对此冯乃林提出了三点解释。

  工资增速为8年最低

  首先,虽然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同比增长,但增速大幅回落,同比增幅回落5.1个百分点,为2001年来最低。统计局指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影响。

  工资发放有滞后性

  其次,由于工资增长的刚性和工资发放的滞后性,造成了工资增长并不像其他经济指标那样迅速下滑。另外工资高端的岗位和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变化很小,也是造成平均工资数据仍然上升的一个原因。

  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增幅快于企业

  一些在企业的网友表示,并未感到收入的增长。对此统计局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增幅快于企业。上半年机关平均工资增幅为15.1%,事业单位为14.7%,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政策因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的主要原因。

  根据测算,在全国平均工资增长12.9%中,企业贡献了7.9%,事业单位贡献了3.5%,机关贡献了1.5%。

  国家统计局按年度和季度统计的“职工工资”数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根据国际惯例,上述六项包括了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个人收入所得税。

  国家统计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的范围包括城镇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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