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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到云南调研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情况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8-11     浏览次数:

    2009年7月29日,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消费税处林玲处长一行到云南就卷烟消费税政调整后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此次前来云南调研的主要目的是就国家自2009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烟草消费税新政策的政策执行情况、税收征管情况、企业核算情况和相关问题进行调研,确保消费税政策调整促进财政增收效果落到实处。 
    7月30日上午,省局在机关办公楼召开了由省中烟公司、省烟草公司和昆明市国税局流转税处、直属局及红云红河集团管理分局相关人员参加的卷烟消费税政策调研座谈会。会上,省局蔡杰副局长对林玲处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林玲处长进一步对云南的消费税征管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省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就云南国税贯彻执行国家烟草消费税政策调整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汇报,随后向林玲处长演示了云南开展卷烟消费税网络申报的情况和数据监控分析情况。省烟草公司胡家煜副处长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烟草商业公司执行烟草消费税政策的情况、企业核算方式、税收缴纳情况等,并对需要明确的问题向调研组进行反馈。昆明市局就两个具体的政策问题向调研组进行了阐明,请求总局能尽快从政策规范上给予明确。最后,林玲处长就此次调研的背景、意义和目的做了会议小结,对云南国税实行信息化管税的做法和严格执行政策的态度给予积极肯定,并向云南国税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整个座谈会现场气氛热烈,大家踊跃发言,向调研组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调研组一行对云南国税贯彻执行烟草消费税政策的方式方法和效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会后,总局调研组一行参观了我省卷烟产品陈列室。下午将赴玉溪红塔集团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税收情况。通过调研活动,总局进一步了解了云南国税烟草消费税工作情况,省局和基层税务机关也对总局的管理思路有了充分的认识,这对云南以后的消费税管理工作将是一次促进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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