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国税局紧紧抓住落实政策和组织收入两项任务丝毫不放松,加大税收工作力度,落实政策抓收入,取得了良好效果。1-7月,入库国税收入68368万元,完成确保目标的61.8%、奋斗目标的61.3%,分别超时间进度3.5和3个百分点,落实各项税收优惠12622.88万元,有效发挥了税收聚集财政、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
今年以来,国税工作面临着既要贯彻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大政方针,又要抓紧收入完成税收目标任务的两难选择。保山市国税局围绕中央“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将落实政策抓收入作为国税部门坚持第一要务,积极支持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抓紧、抓实。采取了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以任务服从政策、坚持“三高一降一无”提高征管质量效率、加大纳税评估和稽查力度促管促收、教育税干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和“干部要下去、收入要上来”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 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征管保收入,落实政策保发展,确保了税收应收尽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上半年税收收入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7月份,随着全市经济企稳回升,所管的五个税种除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因纳税申报时间和政策调整变动减收外,其余三个税种均大幅度增长,其中:入库增值税8202万元,同比增收3223万元,增长64.7%,入库消费税508万元,同比增收361万元,增长2.5倍,入库车辆购置税755万元,同比增收344万元,增长83.7%;到7月底,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企业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110.9万元;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边境贸易进口环节税收恢复全额征税、免征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小排量汽车购置税税率减半征收五项税收政策,企业和纳税人得到实惠4714万元;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软件产品和民政福利税收优惠政策,“即征即退”和减免增值税243.11万元;落实西部大开发、农村信用社所得税过渡性优惠政策和扶持农、林、牧、渔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2667万元;为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减免增值税614万元;落实出口退税调整政策办理出口退税3262.87万元,还给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的纳税人办理增值税征前减免销售额75584.16万元,有力支持和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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