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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楚雄卷烟实现税收214879万元同比增收23162万元增长12.1%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8-26     浏览次数:

     截至8月20日,红塔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跨区分配8月份在楚雄入库税收29002万元。其中:增值税5349万元、消费税23653万元,比上年同期23575万元增收5427万元,增长23%。
    1-8月,楚雄卷烟税收累计入库214879万元,同比增收23162万元,增长12.1%,完成下达奋斗目标314,000万元的68.4%,快时间进度1.8个百分点。“两税”收入累计入库205800万元,同比增收24,790万元,增长13.7%,完成奋斗目标304000万元的67.7%。其中:入库增值税43168万元,同比增收356万元增长0.8%,完成下达奋斗目标67000万元的64.4%;入库消费税162632万元,同比增收24442万元增长17.7%,完成下达奋斗目标237,000万元的68.6%。企业所得税完成9079万元,同比减收1636万元下降15.3%,完成
下达奋斗目标10000万元的90.8%。
    从红塔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方面了解,卷烟销量增加、销售收入增长是税款增收的主要原因。1-7月该集团累计销售卷烟207.6万箱,比上年同期171.8万箱增加35.8万箱,增长20.8%;实现销售250亿元,比上年同期200亿元增加50亿元。其分配楚雄的税款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特点:一是消费税持续大幅增长,支撑楚雄国税收入总量的增加。剔除卷烟消费税税改因素,仍比上年同期增加20770万元。二是增值税在消化上年同期自查补缴已往年度税款的基础上,首月出现正增长。三是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表明新的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作用得到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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