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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城市外贸竞争力百强榜 深圳居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8-31     浏览次数:

海关总署近日公布了2008-2009中国城市外贸竞争力100强城市名单。排在前五位的城市分别为深圳、上海、苏州、东莞和宁波。

  “2008-2009:中国城市外贸竞争力100强”由《中国海关杂志》排定,数据主要来源是海关总署提供的2008年中国外贸数据。该评价体系由城市外贸水平竞争力、结构竞争力、效益竞争力、发展竞争力和潜力竞争力等5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组合而成。由于数据直接来源于海关内部统计资料,其评价可信度高,权威性强。

  据了解,在金融危机冲击之下,传统外贸增长引擎珠三角遭受重创,长三角也遍体鳞伤。2008年第4季度,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进出口值分别为2106亿美元和1660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4.4%和6.5%,均远高于1.6%的全国同期下降水平。但是,中国城市外贸的基本面并未发生改变,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带仍占据中国城市外贸竞争力100强近四成席位,其上榜城市的平均进出口规模同比大幅增长17.4%,在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中所占比例仍高达93.3%,其引领中国外贸发展的地位依然不改。

  报告显示,在外贸规模超过千亿美元的城市中,深圳、上海、苏州、东莞夺得综合竞争力前4席,北京稳定在第8位,成为中国外贸旗舰的领航标。此外,19座副省级以上的城市占据了外贸综合竞争力前30强的一半席位,以及前10强的7个席位。其余省会城市中,仅中部地区的合肥、郑州跻身外贸综合竞争力前30位。

  在综合竞争力百强榜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海西经济区的区位优势明显,上榜城市分别有23座、11座、10座和6座。中部地区有18座城市上榜,东北、西南和西北地区的城市数量相对较少,分别为9座、9座和5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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